第496章 问题严重(1 / 2)

韩警官 卓牧闲 1837 字 1个月前

办完手续,见过在家的政法委领导,韩博正式成为省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,不再是一名警察,哪怕只是暂时的。

接下来的去向研究室李主任心知肚明,没安排具体工作,韩博可以一心一意地了解情况。

黄秘书准备了一大堆举报信和上-访材料,有直接寄到政法委的,有高检、高法甚至司法厅转来的,把这些全看完对雨山县公安局存在的问题应该能有点底。

不作为,徇私枉法,给黑恶势力当保护伞,案件迟迟不破,明知道逃犯在哪儿不去抓……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胜枚举,看得韩博头皮发麻。

是否属实,需要进一步核实。韩博整理了一下,把群众举报的材料放一边,看起一份基层民警联名签署的材料。

尊敬的林书记:您好!

我是雨山县公安局的民警,我今天代表全局几十名年轻民警向您告状。我们通过地区机关遴选考试进了面试,但局领导不出同意报考证明,不准我们参加面试,而那些有背景有关系的人却可以走后门轻轻松松调走。我们对局领导处事不公不服,我们希望在凭本事考上更好的、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岗位的时候,能拥有调动的自由。

我们大多来自雨山周边几个县,以桂山、新陵籍居多,也有一些向往更高平台的雨山本地人。当年我们大学毕业,响应国家‘先就业、再择业’的号召,通过公务员考试来到雨山县公安局工作。我们并未和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,招考公告上也并未提出必须要在雨山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。

现在我们想择业,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或地区机关遴选考试的时候,却遭到局领导的刁难,局里发文:工作期间未满国家规定公务员最低5年服务年限,不批准调动。我们查过有一些部门规章,但各地执行起来都有出入,就算在我们局,这一条就从来没有认真执行过。

近年来,我们局工作不满五年调出去的很多,稍微列举一下:

蒋新明,2001年9月进入我局工作,2002年9月就调入地区国土局。(一年试用期未过,跨县区)

毛琳琳,2000年9月进入我局工作,2002年6月调到桂山县法院工作。(不满五年,跨县区)

……

条件艰苦,想办法调走的人不少,没能调走的想走。

想进来的千辛万苦不能进,想出的寻寻觅觅不能出,韩博陷入深思,沉默了好一会儿接着往下看。

“既然部门规定一直没认真执行,如今为什么就要认真实施了呢?因为这次地区组织的公务员遴选,我们局进入面试的人太多,能入围的人都堪称局里做事的骨干。一个局,在编四百多人,实际上一线执法一百多个人,管理岗位百来个人,还有一百多个人都是占着茅坑不拉屎的。做事的都调走了,局里就空了,所以发这么一个文不让大家参加遴选面试。”

“每次有人调走,有关系的成竹在胸,有背景的出面活动。而我们这些辛辛苦苦考上的,在局领导办公室苦苦哀求,痛哭流涕甚至下跪哀求局领导签字。男儿膝下有黄金,但为了自己的前途而折腰,甚至下跪,我只能哀其不幸。”

“人挪活,树挪死,流水不腐,户枢不蠹,道理大家都懂。我们之所以想考走,是因为家中父母老迈;是夫妻、情侣两地分隔感情渐淡;是家中有黄口小儿需要照顾,还有的是想寻求更广阔的发展平台。”

局长政委都不是本县人,你们也为人父亲,对于想走的同志,我们希望领导能够真心体谅,将心比心替我们考虑。要留人,请将从优待警落到实处,真心关心民警的实际困难,真正不搞形式的走一回群众路线。”

“比如,让久病的父母床前有孝子,让刚出世的婴儿见得到父亲,让大山深处的未婚民警讨到老婆,让外地民警考的来、安的心、留的下,让有志于公安事业的优秀民警能凭能力提拔的上,而不是靠一纸规定强行将我们的未来留在雨山……”

从优待警,说这么多年,却一直没真正落到实处。

南港如此,雨山那个国家级贫困县更不用说,警察只是一个职业,民警全生活在现实中,人往高处走,水往低处流,很正常。

报到虽然没见到政法委林书记,但另外几位副书记的言外之意说得很清楚,全省有五十几个国家级贫困县,省里必须一碗水端平。

换言之,不会因为自己即将出任雨山县公安局长就会厚此薄彼,在政法专项经费上有所倾斜。

办案经费没有,基本工资都不能保证按时发放,工作环境又那么艰苦,队伍士气自然不会高,队伍没士气,治安自然而然搞不好。

韩博长叹一口气,正准备打开电脑看看有没有雨山县的新闻报道和网上舆论,李晓蕾的电话到了。

“老公,怎么样,安顿下来没有?”

“暂时安顿下来了,在省委机关宿舍,不过住不了几天,下周一以省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身份去雨山调研。”

李晓蕾走到落地窗边,看着斜对面即将竣工的思岗县城第二栋高层建筑,好奇地问:“调研多长时间?”

“一个月,跑完所有基层所队,正式调动手续和新任命应该能下来,到时候直接去地区公安局报到。”

“地区公安局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