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节(1 / 2)

要苏湘玉记得没错,动员大会是很成功。

但结果呢,满农场的小伙子们看到文工团那么卖力的表演,个个热血澎湃,大雪封山要跑去挖坎儿井,暴雪里迷路了三个,其中冻死了俩。

“那太好了,我也想报个名参加节目,没问题吧?”苏湘玉立刻就从通铺上爬了起来。

“姐姐你?”湘秀迟疑着,也犹豫着:“我记得你从小就唱歌跑调,四肢不调啊,要不姐,这回你就别参于了?”

朱琳努了努嘴:“她大概把表演节目当成撅着沟子喂鸡了吧,还以为这事儿自己也能抢到风头呢。”

拯救几个男知青的性命,这总该能让任务取得阶段性的胜利了吧。

为了自热鞋垫,她也得拯救那几个即将被冻死的男知青啊。

第一世的苏湘玉,好人好事可没少干,最后落得个被车撞死。

第二世她带着系统,一门心思只读书,就算同桌当着她的面压力大到当着她的面跳楼,她连眼皮子都没有眨下,心中只有学习,所以她考上了清华。

当然,第二世她才是过的最爽的,因为她没有一件乐于助人的事情。

但现在系统逼着她干好人好事,她能怎么办?

为了自热鞋垫,她得抢一回妹妹的风头了。

第6章 动员大会

显然,苏湘秀的优秀,远不止于她是率着文工团而来这么简单。

这个小农场,是朝阳农场的分场,场里除了生产主任没有别的干部,不过,仓库的保管,办公室负责粮食的的粮倌虽然没有编制,但也算领导级别的。

朱琳正在跟粮倌王自勇和出纳吴绣花宣扬她的先进事迹。

据她说,在来的路上,车在路边遇到一个被冻僵的牧民,怀里还有个五六岁的孩子,当时苏湘秀冒着严寒下了车,就把自己一件特别好的棉衣送给那个小男孩,并且把自己的保温杯和一保温杯水都送给了那个牧民,救了牧民一命。

救了牧民,可不就是救了孩子?

“又会救人,又会跳舞,她简直就像金子一样在闪闪发光。”朱琳说。

围观的一群男知青,头一回见文工团,有俩鼓掌鼓的最厉害,声音也最大:“我们头一回见苏湘秀,就觉得她是个好同志。”

苏湘玉定晴一看,哟,这俩,一个叫高占国,一个叫侯勇,不正是明天被鼓动出去挖挖坎儿井,然后冻死在雪里的那俩知青嘛。

高占国家里三代单传,有七个大姑八个姐姐,家里就他一男孩儿。

侯勇就更夸张了,父母全没了,家里只有一个八十岁的老奶奶在帮他守着家门。

看他俩鼓掌鼓的很热烈啊。

就在这时,大家突然同时脱口而出:“她来了,她来了!”

大礼堂的台阶上,远远的走来两个人。

男的穿着青色中山装,女的则是翠绿色的小军装,男的也才二十七八,英俊挺拨,一身书生气质。

女的娇俏天真,看起来简直艳煞旁人。

“姐夫……”

“不准叫姐夫,换个严肃点的称呼。”冯明逊往大礼堂里走着,中山装笔挺,眉眼如修,语气里透着微微的无奈。

“那好吧冯主任,我听你的。”苏湘秀小声说:“你会跟我姐结婚的吧?到时候我就可以叫你姐夫了。”

说起苏湘玉,冯明逊的眉头就得皱起来:五百号人要吃要喝,而他,是这个农场的领导,上级要看到他们的劳动,看到他们的成果。

每天知青们冒着风雪五十里路去挖坎儿井,这是多么浩大的工程,好几个上级单位都已经来电报慰问过了。

这时候所有人都支持他,没想到撩挑子的居然会是苏湘玉,真是错看了她。

但是,似乎在鸡棚过了几天,她的皮肤没有原来那么糙了,反而看起来挺白皙的。

这不是错觉,冯明逊不由得多看了一眼,发现她的头发也不再是原来那枯燥,比之原来光滑了很多,显然,她是真的去鸡棚偷懒了。

再看苏湘秀,新来的,能给农场带来活力,能够鼓动知青们继续干活的女同志,她是多么的朝气蓬勃啊。

“苏湘玉,你不是立了军令状在养鸡,快去鸡棚里转一圈,别有什么突发情况,把工作看的比娱重更重要,才是一个知青该有的自觉。”他故意当着大家的面说。

越是对象,在公众面前就越要严厉,这才显得他不是个循私枉法的人。

当然,说起冯明逊在公开场合的态度,就不得不提他的父亲。

他的父亲曾经,可是跟着王正将军一起来边城垦荒时的第一批元老。就他母亲,也是曾经八千湘女中的一员,五十年初就到的边城。

所以说,在边城,冯明逊可是妥妥的,又红又正的革命二代。

这样的身份,都使得他不得不严肃起来。

“我现在就去。”苏湘玉立刻说。上辈子看惯了苏湘秀的表演,她才没什么好奇心,乐得去喂鸡呢。

真是奇怪,分明冯明逊的语气里就藏着慢慢的不耐烦,她第一世怎么就从来没有听出来过呢。

而从文工团下放到朝阳农场的,总共有五个女孩子,苏湘秀是她们的领导。

从她们一进大礼堂,就收到了雷鸣般的掌声。

当然,等她们带来新节目,新表演一上演,大礼堂的顶子简直都要给掌声掀翻了。

……

“苏知青,赶紧的,苏湘秀率的文工团一曲忠字舞把大家全给点燃啦。”于磊表演看到一半,一溜烟儿的跑到鸡棚给苏湘玉报信儿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