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秋华跟着过来细看,墨是徽墨。包装极为精美,盒子上描金的三个字“紫琼霜”。沈秋华一见这三个字眼前就是一亮。“绩溪墨。”
李毓林在一旁不住点头。“沈小姐果然懂行。”他拿出一块墨锭刚要研墨,沈秋华身后的杨琼突然开口道:“老先生,我来可以吗?”
李毓林抬头,仔细打量了杨琼。方才他一眼就看出杨琼并非同道中人,也就没有太在意。如今听杨琼的话,竟似很懂的样子。他让开位置,杨琼上前开始研墨。
杨琼其实并不懂这些东西,她前世给沈秋华研墨那么久的时间,别的不会,要说研墨这活,她可是没服过谁的。
乔玉初也没想到杨琼研墨的手法非常熟练而专业,“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。秋华,你的助理都成了内行人了。”
沈秋华习惯了自己写字杨琼研墨的日子。如今看到杨琼研墨,她的心里格外柔软,只觉得岁月静好,墨香悠长。
“她只会研墨的。”
乔玉初挑挑眉,看着自家的助理石头,摇摇头。“我家这个什么都不会。”石头委屈脸。
“秋华,墨都研好了,你可得给我写一幅字。”
沈秋华并不矫情,“乔哥想要写什么?”
乔玉初早就想好了。“这次我可要给你出难题了。前段日子读李白的《将进酒》,只觉得是难得的好诗啊!”后面的话自不必说了。
沈秋华从一旁的宣纸里面选了一张整开的宣纸,杨琼过来为她铺好纸,用镇纸压好。沈秋华这时已经选好了一只狼毫笔,微微沉思了一下,就落笔开始书写。
这一次她写的是行书。相对于狂放的草书,沈秋华的行书十分规整,却又有一种霸道潇洒的感觉。
李毓林看她一路往下写,不住地点头。
直到沈秋华写出最后一句“与尔同销万古愁”后,李毓林才开口,“沈小姐果然厉害!这一笔字实在太难得了。”他的眼睛里都是星星。
沈秋华放下笔,改用了羊毫提字。之后拿出自己的印章,在提字下面盖上自己的章,这才后退一步,把空间留给乔玉初和李毓林。
“好字啊!好字!”李毓林低头恨不得贴近宣纸去细细地看。
“李哥,这次信了吧?秋华是真的这么厉害。”乔玉初这个书法圈子里的新人,觉得自己找到了个很牛的靠山,骄傲得很。